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咨询服务工作询价文件
发布日期:2026-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咨询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实际批复为准

3.项目内容:我单位拟实施2027年度市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咨询服务工作。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度数字化项目立项批复为止。若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及询价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或项目最终未获得批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程序

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一、资格资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三)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提供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信用状况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视为通过本项审查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询价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询价文件。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供应商

分析因素

A

B

C

1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2

供应商的报价格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3

未出现下列情形: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响应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90个日历天;

5

供应商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等);

7

未出现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询价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询价文件。

2.评审标准

2.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询价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3评审标准见下表

评分项目

分值

主/客观项

评分要点及说明

1.折扣率报价

20

客观项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的最低折扣率报价为评审基准折扣率,得分计算公式:折扣率得分=(评审基准折扣率÷报价折扣率)×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人员配置

10

主观项

根据项目负责人情况、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证书、相关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 项目负责人资质满足项目要求,能很好满足项目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强且经验非常丰富的,得8-10 分;

2. 项目负责人资质满足项目要求,整体配置较完整、合理,专业技术能力较好的,得5-7 分;

3. 项目负责人资质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一般的,得2-4 分;

4. 项目负责人资质勉强满足项目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较差,得1 分;

5. 未提供或任何缺漏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0 分。

3.团队配置

10

主观项

根据岗位设置完整度、团队人员学历及专业资质、重大紧急任务应对调度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 项目组人员整体岗位设置完整,人员学历及专业资质提供完整,能很好满足项目要求,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较好的,得8-10 分;

2. 项目组人员整体配置较完整、合理,人员学历及专业资质提供较完整,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基本能满足要求的,得5-7 分;

3. 项目组人员整体配置一般,人员学历及专业资质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紧急情况调动人员数量较少的,得2-4 分;

4. 项目组人员整体配置较差,人员学历及专业资质勉强满足项目要求,紧急情况调动人员数量不足或不能提供相应人员的,得1 分;

5. 未提供或任何缺漏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0 分。

4.针对本项目的理解

20

主观项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情况、项目理解,以及对于项目难点的分析及提出建设性意见等进行评分;

1. 对项目实际情况认知清晰、对项目实施目标理解准确到位、对项目内容分析透彻的,难点分析及应对具有针对性,能提出较好建设性意见的得15-20 分;

2. 对项目情况较为了解的、对项目实施目标理解较为透彻的,难点分析及应对较具有针对性的,能提出较好建设性意见的得7-14 分;

3. 对项目情况、项目实施目标和内容认知基本合理的,难点分析及应对针对性一般的,建设性意见一般的得2-6 分;

4. 项目情况、项目实施目标和内容认知不明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

5.实施方案

20

主观项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整体思路;2、技术规范及标准应用;3、项目成果大纲等内容;4、调研的设计和思路)进行综合评审。

1. 方案整体思路清晰,编制重点突出,技术规范及标准应用准确,项目成果大纲等内容规范详尽、具有针对性,调研的设计和思路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5-20 分;

2. 方案思路较清晰,编制有重点,技术规范及标准应用准确、项目成果大纲等内容规范、具有一定科学性及针对性的,得10-14 分;

3. 方案思路基本可行,技术规范及标准应用准确、项目成果大纲等内容规范、科学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5-9 分;

4. 方案较简单,技术规范及标准应用有欠缺、项目成果大纲等内容一般、实用性及针对性较差的,得1-4 分;

5. 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与项目要求不相关的,得0 分。

6.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

10

主观项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人员稳定性、协助申报及其他后续服务等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

1. 相关承诺具体、清晰,针对性强的,得8-10 分;

2. 相关承诺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5-7 分;

3. 相关承诺完整度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4 分;

4. 相关承诺欠缺,针对性差的,得1 分;

5. 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承诺与项目要求不相关的,得0 分。

7.类似业绩

10

客观项

1个有效类似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近三年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

一、咨询服务内容

针对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咨询服务,编制符合市级数字化项目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采购人参加专家评审会议,负责可能发生的修改工作和补充说明工作。

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开展需求调研,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规范编制《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配合采购人全程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涉及项目的有关专家评审(评估)、实地调研等活动;

根据评审(评估)要求,协助完成相关汇报、补充材料撰写等工作;

配合采购人按市级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要求编辑和上传相关文档;

二、服务具体要求

Ø 人员要求

中选供应商应配备满足本项目开展的项目组,以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工作,并确保咨询服务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

中选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为中选供应商的在职人员,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

Ø 咨询成果物形式

本项目前期咨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份数根据采购人要求)和电子版(电子版格式根据采购人要求)。

Ø 咨询服务验收方式

项目前期咨询报告获采购人确认,且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最终立项完成,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Ø 咨询服务交付时间要求

按照数字化项目申报时间要求以及采购人相关工作安排提交项目前期咨询报告终稿并交付采购人审定。

Ø 质量要求

咨询单位应对本次前期咨询任务相关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范围、工作深度、工作节点进行全面和充分的考量,理解和满足本项目的相关建设需要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合理优化建设方案等内容,同时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按照相关部门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编制的报告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章节完整、结论明确,数据准确客观,论据充足,满足采购人定方案、定项目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定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Ø 其他要求

1、项目资料指定专人保管,确保所有重要资料不被复印、扫描、损坏以及向非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与投标活动无关人员的借阅、传看,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向外扩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资料及时交回采购人,否则承担资料遗失对采购人可能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

3、咨询单位因履行本项目而知悉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以及因履行本项目而形成的数据、信息和任何形式的工作成果,均是采购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采购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咨询单位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保密期限自咨询单位知悉保密信息起始至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供应商进行本项目工作所有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应交纳的各项税费、文件编制和资料打印装订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餐费、工资、奖金、津贴、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自行组织的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经济评审咨询费等。

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标准费率及计算公式参照《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配置标准(二类费用)》。项目正式申报时,咨询费根据《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配置标准(二类费用)》计算公式确定,咨询服务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实际批复的咨询费为基础,乘以中选折扣率后最终确定,即批复咨询费*折扣率。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采购人不向成交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二、合同条款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

(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甲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的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基本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编制)

乙方为甲方提供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前期技术咨询服务,为甲方起草编制符合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并协助甲方参加专家评审会议,负责可能发生的修改工作和补充说明工作。

报告中数字系统的建设内容需符合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的工作职责,以及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体现数字化建设的发展趋势,系统设计能够满足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数字化建设要求,并符合上海市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

2.技术服务(方案设计)

本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完成该项目所进行的前期项目需求调研、讨论及方案设计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乙方结合网络信息技术、视频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等的发展规律和最新技术现状,参与并协助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需求调研和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并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结合项目本身的情况提供参考性意见。

3.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取得2027年度数字化项目立项完成,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止。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及询价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其他

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有额外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无偿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了解并提供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的工作职责以及与本项目设计和建设相关背景材料和技术要求。

甲方应提供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物理环境,现有网络、主机等设备资源,以及现有系统软件和业务应用软件等情况介绍,协助乙方更好的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甲方应提供本项目的建设需求、设计需求,以及相关性能要求估算依据、费用估算依据、项目施工计划等项目具体方案。

甲方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收到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后,将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乙方向甲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最终电子版(WORD版)和纸质版2份,并向甲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图表、文档等完整的项目材料。电子版的成果应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

乙方根据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专门为甲方或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咨询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且甲方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乙方保证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履行方式: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并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设计需求等;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开展需求调研,需配合甲方规范编制《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全程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涉及项目的有关专家评审(评估)、实地调研等活动;根据评审(评估)要求,协助完成相关汇报、补充材料撰写等工作;按市级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要求编辑和上传相关文档;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肆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1.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完成,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采用甲方确认方式验收。

2.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修改或重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单位:人民币元):

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费用以相关主管部门实际批复的咨询费为基础,乘以中选折扣率后最终确定,即批复咨询费*折扣率。

(二)支付方式:

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取得立项批复通过,甲方确认财政预算正式下达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

若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未通过立项审批,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时间内付款,每延期付款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相关建议书或报告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可主张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因由于乙方出具可行性报告不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可主张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并可主张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

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由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②         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在地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形式:一式5份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591号(龙华烈士陵园4号门),同步发送快递单号至邮箱longhua7878@163.com,邮件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3.下列情况的响应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 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所有项目报价均含文件编制、资料打印装订、交通、差旅、安装、调试、上门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6.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金越平 联系电话1990162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