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5年龙华烈士纪念馆主题展巡展项目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龙华烈士纪念馆主题展巡展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

3.项目地点:上海市内+外省市暂定辛亥革命纪念馆

4.项目内容:2025年计划上海市内完成三个主题的巡展,《回望五卅狂飙 赓续百年荣光》及《“小生力军”——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专题展》各做二套展板(带展架),每套展板约20块(以实际排版结果为准,不少于15块),《起来!起来!起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专题展》做二套展板(带展架),每套展板约40块(以实际排版结果为准,不少于30块),巡展总场次不少于30场(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场地信息)。外省市巡展一场,预计开展时间9月,展厅面积约400平方米,初步计划为辛亥革命纪念馆临展厅,巡展主题暂定为《回望五卅狂飙 赓续百年荣光》,若该地因档期问题不可使用,供应商应根据甲方需求更换同类型场地。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止。若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及询价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程序

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一、资格资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三)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提供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信用状况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供应商

分析因素

A

B

C

1.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2.

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3.

未出现下列情形: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0个日历天;

5.

供应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6.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等);

7.

未出现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

1.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询价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评审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评分

分值

主/客观分

评分要点及说明

1

报价得分

10

客观分

报价得分=10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最低报价,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需提供相应报价明细。(项目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3

类似业绩

15

客观分

供应商近几年承接有效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照片),有1个得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4

服务承诺

10

客观分

具备服务保障承诺书、内容保密承诺书,有1个得5分,最高得分为10分。

5

项目设计方案

30

主观分

设计方案充分响应展览设计需求,展览的总体设计风格,贴合展览主题、具备特色和亮点,满足展览的相关功能和规范要求。符合:20-30分;基本符合:10-19分;不符合:0-9分。

6

布展实施方案

25

主观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布展实施方案上海市内+外省市:进度计划满足采购要求,设计、布展、撤展各阶段的衔接紧凑有效,各阶段人力物力调度合理。符合:17-25分;基本符合:9-16分;不符合:0-8分。

7

文件编制

5

主观分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清晰、编排有序的,得3-5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0-2分。

8

团队配置

5

主观分

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投入情况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的岗位设置、参与过类似项目相关的过往工作履历0-5分

四、采购需求

1.根据我单位提供的展览主题框架、大纲内容要求等,对巡展展板进行设计,并负责展板制作直至交付使用。

2.展板制作材料要求稳定、耐用、安全,安装后应满足不发生变形、倾斜、脱落等异常现象。

3.按照巡展场次,供应商将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和回收展板。运输上海市内巡展每套展板数量按照展览文本内容确定,以20块为宜(以实际排版结果为准不少于15块)。向外省市巡展时需根据场地情况和我单位要求对展板制作材料、数量等按照场地需求进行设计制作。

4.项目团队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5.供应商需在巡展期间内提供维保服务。在接到报修或维护通知后,供应商应7*24随时响应我单位要求,并针对报修内容进行及时、快速的反馈。除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外,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保工作。

6.工期要求:外省市一场计划在2025年9月30日前开展,上海市内30场计划在2025年11月30日前巡展完成。(具体时间根据甲方安排)

五、合同条款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5年龙华烈士纪念馆主题展巡展项目项目合同

甲方: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乙方: xxx

甲方委托乙方2025年龙华烈士纪念馆主题展巡展项目提供设计布展撤展服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龙华烈士纪念馆主题展巡展项目

2)服务内容:设计服务、布展服务、撤展服务等;

3)服务场地及时间:上海市内,巡展的总场次不少于30场,外省市1场暂定辛亥革命纪念馆

二、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及义务

A)负责场地的落实及与场地提供方的协调事宜。

B)负责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

C)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D)甲方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A)负责提供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布展服务,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

乙方在布展及撤展过程中应确保文明、安全,乙方及其委托的布展单位均需服从场地提供方的现场管理,遵守展览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有关安全、安保、人员进出、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B)乙方承诺其设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财产权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产生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及署名权均归甲方所有。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服务质量等法律法规要求。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因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布展撤展服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布展撤展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巡展项目期间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负责。

三、费用与结算

1)合同费用(含6%增值税):

总计费用:人民币xxx 元;

签订合同后,甲方在确认落地方案且收到乙方正式发票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xx;即人民币xxx圆整。

乙方完成约定服务,经甲方确认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金额,即人民币:xxx;即人民币xxx圆整。

剩余尾款待审价结束后支付。

甲方在确认本合同相应服务内容合格并且收到乙方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应按期支付相关款项,逾期应支付相关利息费用。

四、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这一用语指甲方以书面、图表、录音、摄影或其他机读形式或以口头形式披露给乙方的甲方所有的任何信息,不论在本合同签定之前或后所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甲方及其顾客、客户或其他关系人相关的营运、计划、意向、产品、技术、设计权、交易秘密,市场机会和商业事务等信息。

2)乙方承诺并同意仅在实现乙方为甲方工作的目的才可以使用保密信息,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向任何人或任何除乙方以外的人披露该保密信息。

3)因履行合同需要,乙方可以向其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约束其雇员同样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保密义务。乙方承诺将所有保密信息保存于安全的地点并予以维护。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服务合同的更改及终止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布展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服务单位造成展览场地及场地内设备设施受损毁和破坏,乙方须承全部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七、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规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乙方:xxx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六、其他说明

1.报价提交时间:2025年8月14日前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报价人应按照项目内容自行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含施工、调试、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等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3)我单位可在预算范围内对项目需求增加、减少、变更,供应商需配合我单位调整相应工作内容及进度,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4)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5)本询价文件、报价单、与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若有)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经验(成功案例)说明、项目方案、服务保障承诺书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5年8月14日前密封快递至(天钥桥路1155号3号门陈列部),请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一式5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同步发送快递单至邮箱longhua7878@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名+项目全名+快递单号”,其他信息一律不予出现,未发邮件视作无效报价。

(6)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__张沁蓓__联系电话_64685995-860__

附件1

响应承诺书

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根据贵方采用询价方式为项目采购服务的要求(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审阅、正确理解了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且执行询价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所履行的各项义务。

2.我方对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

3.我方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被授权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询价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办理针对该项目的响应、询价、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文本框: 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被授权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4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5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我方现参加贵方采购项目的询价,项目名称为:      。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拟询价合同项下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在本项目询价时间前3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6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并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    名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