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防系统维护保养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4.62万元
3.项目内容:我单位拟实施2026年度安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若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技防办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程序
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 | A | B | C |
分析因素 | ||||
一、资格资质 |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 ||||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二、信用状况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 |||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 分析因素 | A | B | C |
1. |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 |||
2. | 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 |||
3. | 未出现下列情形: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4. |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0个日历天; | |||
5. | 供应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
6. |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等); | |||
7. | 未出现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
1.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询价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评审标准见下表
分值 | 主/客观分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
1、项目报价 | 15 | 客观项 | 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此项满分15分)。 |
2、项目方案 | 40 | 主观项 | 供应商能够提供项目维保方案:1、日常维保实施流程清晰,符合实际情况(0-15分);2、有针对我单位重大活动保障及紧急故障处理的方案(0-15分);3、提供针对我单位施工期间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工伤、施工事故等预案。(0-10分) |
3、人员配备 | 20 | 主观项 | 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投入情况:1、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的岗位设置、相关资质证书(0-10分)、2、参与过类似项目相关的履历(0-10分) |
4、类似业绩 | 15 | 客观项 | 供应商近几年承接有效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有1个得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
5、文件编制 | 10 | 主观项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视情打0-10分。 |
四、采购需求
1.基本要求
1.1工作依据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性基地,是本市举行纪念活动和缅怀英烈时的重要场所。为确保龙陵安防系统正常和有效运行,提高其运行寿命、提升运行质量;及时排故解痪,保障其对外服务质量,故需要对设备设施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
1.2项目内容
日常服务:负责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所有系统的正常运行。每星期不少于2次,安排固定人员对各系统进行检查,每月最后一周进行各系统维护和保养。
检修服务:针对机房环境,对设备运行、线路接口、接线柱线路接点、视频监控轮巡情况、软件使用情况、系统数据备份情况、UPS运行情况。每周安排人员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工作,定期对UPS充放电(半年一次)。
重大活动(清明节和冬至前后各7天和930前后各3天等)及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等)的保障服务:安排人员驻点现场进行保障,直至活动结束,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各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重大节假日前后安排技术人员对各安防系统巡检。
紧急故障处置:4个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6个小时内完成处理,如遇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48小时内新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
建立服务档案:每次维护工作(检查、故障排除、设备维修与更换等)完成后填写相应记录。
项目人员:配备完整的工作团队。
2.服务时间及要求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维保期间对安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派人驻场保障服务。
3.服务标准
按照合同要求定时定点完成相关工作,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五、合同条款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安防系统
维
护
保
养
服
务
合
同
甲 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就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安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整个安防系统设备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 系统名称: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安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2. 项目地址:上海市龙华西路180号。
3. 服务性质:安防系统整体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重大活动的人员到场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1)系统全面排查:监控室机房环境、设备运行环境、线路所有接口、所有视频头、接线柱线路接点是否牢固、监视器图像画面的切换、轮巡情况、软件使用情况、软件升级情况、系统数据备份情况、UPS运行情况、定期充放电(半年一次)。
2)系统定期巡检:每星期至少2次安排固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进行各系统的检查、检修。
3)重大活动(清明节前后15天左右、9月30前后3天、冬至前后2个星期等)
及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等)的保障服务:重大活动甲方提前2天告知乙方,乙方及时安排人员按时到达现场,直至活动结束,确保重大活动的正常运行。重大节假日前后安排技术人员对各安防系统巡检。
4)紧急故障处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6个小时内完成处理,如遇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48小时内新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每次维护工作(检查、故障排除、设备维修与更
换等)完成后填写相应记录。
二、维保总合同额:
维保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注:
1、在合同期间更换配件或设备,需甲方支付配件或设备费用。价格按项目工程结算价结算。
三、维保期限(12个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保记录一式叁份,供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备案。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及时联系供应商维修或采购设备,并保证更换设备到场后在2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 8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无偿的培训。
2. 9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对安防系统的年检。
五、维保主要系统及主要内容:
1、摄像机维保
² 各摄像机工作正常、配置数量齐全;
² 各摄像机防护罩应齐全(特别是户外型);
² 各摄像机镜头的光圈调定正确,确保显像清晰;
² 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² 监控摄像机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² 摄像机防护罩及镜头的清洗、除尘;
² 带变焦距的摄像机应调节自如、符合性能要求;
² 检查拾音器是否正常录音等。
2、监控主机维保
² 检查设备电源、电压是否稳定;
²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设备硬件是否异常;
² 清洁磁盘阵列组件;
² 定期备份磁盘阵列内数据;
² 检查机房运行环境。
3、门禁系统维保
² 系统软件调试;
² 系统设置;
² 日常技术支持;
² 被损坏的设备更换及调试。
² 检查计算机的串口是否正常,有无正常联接或者被其他程序占用;
² 检查给电锁供电的电源是否正常,每月检查一次;
² 检查磁力锁安装是否牢固,每月检查一次;
² 检查总线是否有短路现象,每月检查一次;
² 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² 如出现刷卡无法打开门或低保密设置的IC卡打开高保密设置的门禁,应立即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调试,故障应在6小时内解决,必要时对IC/ID卡进行重新设置,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入侵报警系统维保
² 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短路报警);
² 探测器的灵敏度检测;
² 系统的撤防、布防、报警功能检测;
² 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
² 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等;
² 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功能检测;
² 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² 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规定配备专业人员对入侵防盗报警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² 入侵报警系统例行巡检每月至少1次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² 每半年至少1次对报警系统进行维保。维保包含前端报警器的除尘及酒精清洁,报警主机等设备的拆机除尘。如出现故障或问题,及时处理。
² 入侵报警系统维保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诊断后,按紧急程度不同划分,最迟在6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
² 入侵报警系统维保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6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业主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12小时。
² 入侵报警系统或设备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² 设备更换:入侵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甲方业主报告,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此部分费用不在乙方范围。若乙方为了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应急修复需立即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业主报告,提交维修表,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
² 入侵报警系统维保单位应向业主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业主相关人员签字。
² 入侵报警系统维保单位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修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维保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² 入侵报警系统维保单位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维保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业主单位展开维保工作,必须遵守业主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
5、周界报警系统维保
² 对报警主机的外观进行清洁,擦拭灰尘;
² 对各防区红外发射、探头表面进行清洁,除去灰尘;
² 对各防区解码器电源箱进行保养、除尘;
² 各个防区是否能正常报警;
² 各部件连线是否牢固。
² 周界探测器功能有效,工作正常,探测范围符合规范要求。
² 确认引起误报的障碍物、原因,并及时、有效的整改。
² 探测器位置是否移动,探测器固定符合规范要求。
² 报警控制主机和全部探测器应具有警情报警、故障报警、防破坏、防拆除等功能,确认工作正常,报警事件记录确认。
6、巡更系统维保
² 巡更检测器及巡更器清洁除尘;
² 巡更检测器及巡更器完整无损;
² 巡更检测器安装牢固;
² 检查巡更检测器及巡更器是否正常工作;
² 检查管理电脑是否正常工作。
² 每日检查巡更系统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要经常整理,接触不良接口、破损线路要整理好或更换;读卡器是否安装牢固;检查软件有无异常;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既要清除保养或更换;
² 每月检查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线路接触完好;
² 每年检查电脑主机运行状态,网络线路连接状况、主机软件运行状况;
² 巡更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
² 不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引导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² 主机不得装入和使用其他无关软件,进行无关操作;
² 每月进行一次杀毒操作。
7、安检设备维保
² 检测紧急开关;
² 检测控制开关;
² 检测连接开关;
² 检测报警功能;
² 检测风扇。
² 当检查仪启动不起来时,首先检查供电电源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各连线接口是否插紧,然后检查外护板是否扣紧,再检查急停按钮是否拉出,计算机是否上电,当上述原因排除后,所发生的故障不是电源和接口问题。
² 如发生检测到的图像模糊,须重新进行系统校准。若检测到的图像中间出现横道,将系统通电半小时后该现象可自动消失。
² 在开机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使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检测通道内部。
² 操作人员应加强监督和管理,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传动系统。
² 日常维护,每天开机前检查、清理安检通道。
8、对讲系统维保
² 清理主机过滤网
² 加添CP散热油膏
² 检测操作系统
² 检测电源电压电阻
² 检测系统软件功能
² 检测主机与分机线路传输
² 对主机、分机进行外观、功能检查。
² 按保养规划作系统保养。
² 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² 对主机及分机设备进行除尘。
² 检查电源是否正常。
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情况记录单 | ||||||||
一、故障报修 | ||||||||
故障 描述 | 1、无图像 2、图像异常(长期模糊、显示不正常)(请勾选适用项) 3、主机无法使用 4、其他(请填写) | |||||||
涉及监控点:
|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
使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
二、检测 | ||||||||
故障 分析 | 1、前端设备损坏 2、通信、供电线路损坏(请勾选适用项) 2、通信设备损坏 4、主机(部件)损坏 4、其他(请填写 | |||||||
故障 原因 | 1、设备老化 2、打雷(请勾选适用项) 3、外部施工导致 4、其他(请填写) | |||||||
初步解 决办法 | 1、现场修复 2、送原厂维修(请勾选适用项) 3、预计另派工程师 4、其他(请填写) 天内上门维修 | |||||||
检测工程师(签名) 上门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报障人确认报障与检测情况(签名):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 ||||||||
三、解决 | ||||||||
故障解 决结果 | 1、更换设备 2、维修好原设备(请勾选适用项) 3、其他(请填写 | |||||||
工程师(签名) 故障解决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代表确认故障解决(签名):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 ||||||||
系统维修情况记录单 | ||||||||
一、故障报修 | ||||||||
故障 描述 | ||||||||
涉及点位:
|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
使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
二、检测 | ||||||||
故障 分析 | 3、前端设备损坏 2、通信、供电线路损坏(请勾选适用项) 4、通信设备损坏 4、主机(部件)损坏 4、其他(请填写 | |||||||
故障 原因 | 2、设备老化 2、打雷(请勾选适用项) 3、外部施工导致 4、其他(请填写) | |||||||
初步解 决办法 | 2、现场修复 2、送原厂维修(请勾选适用项) 3、预计另派工程师 4、其他(请填写) 天内上门维修 | |||||||
检测工程师(签名) 上门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报障人确认报障与检测情况(签名):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 ||||||||
三、解决 | ||||||||
故障解 决结果 | 1、更换设备 2、维修好原设备(请勾选适用项) 3、其他(请填写 | |||||||
工程师(签名) 故障解决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代表确认故障解决(签名):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安防系统日常维保记录表 | ||||||||
设备名称 | 编 号 | |||||||
维护单位 | 维护地点 | |||||||
分类 | 维护项目 | 维护内容 | 维护结果 | |||||
检查结果 | 检查结论 | |||||||
室内 项目 | 1、电力 | 正常/异常 | ||||||
2、温度 | 正常/异常 | |||||||
3、湿度 | 正常/异常 | |||||||
4、防尘 | 正常/异常 | |||||||
室外 项目 | 5、存储 | 正常/异常 | ||||||
6、图像 | 正常/异常 | |||||||
7、控制 | 正常/异常 | |||||||
8、设备连接 | 正常/异常 | |||||||
异常 原因 分析 | ||||||||
一般 故障 排除 结果 | ||||||||
重大 问题 记录 | ||||||||
维护工程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使用部门意见: | ||||||||
应急处理措施记录表 | |||
名称 | 编号 | ||
维修单位 | 维修地点 | ||
事故时间 | |||
事故内容: | |||
事故处理结果: | |||
事故原因分析:
| |||
事故造成: | |||
总结: | |||
自检结果: | |||
现场工程师 | 日期 |
| |
审查结果 | 使用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 ||
资深工程师 | 日期 |
| |
批阅:
日期: 年 月 日 | |||
六、维保报价
序号 | 维保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维保单价/年 | 维保金额/年 | 备注 |
监控系统 | ||||||
1 | 快球摄像机 | 台 | 20 | 一期 | ||
2 | 枪式摄像机 | 台 | 187 | |||
3 | 半球摄像机 | 台 | 177 | |||
4 | 电源控制箱 | 台 | 36 | |||
5 | 接入层交换机 | 台 | 26 | |||
6 | 电脑 | 台 | 2 | |||
7 | 分控管理客户端 | 个 | 4 | |||
8 | 安防集成管理平台 | 台 | 1 | |||
9 | 流媒体服务器 | 台 | 2 | |||
10 | UPS电源 | 套 | 1 | |||
1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
12 | 5700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
13 | 32路报警联动模块 | 台 | 1 | |||
14 | 机架式电源 | 台 | 10 | |||
15 | 汇聚层交换机 | 台 | 1 | |||
16 | 24口交换机 | 台 | 1 | |||
17 | 平台管理软件及授权 | 套 | 1 | |||
18 | 26寸监视器 | 台 | 1 | |||
19 | 枪式摄像机 | 台 | 6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0 | 半球式摄像机 | 台 | 13 | |||
21 | LED补光灯 | 个 | 6 | |||
22 | 摄像机电源 | 台 | 4 | |||
23 | NVR存储器 | 台 | 2 | |||
24 | 硬盘 | 块 | 34 | |||
25 | 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26 | 光模块 | 个 | 2 | |||
27 | 监视器 | 台 | 2 | |||
28 | 分控管理平台 | 套 | 1 | |||
29 | 室外弱电箱 | 套 | 1 | 就义地 | ||
30 | 5口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31 | 5口POE交换机 | 台 | 1 | |||
32 | 彩色网络半球型摄像机 | 台 | 1 | |||
33 | 接入交换机 S5720 | 台 | 1 | |||
34 | 彩色网络摄像机 | 台 | 2 | |||
35 | 控制箱 一控八 | 台 | 2 | |||
36 | 硬盘录像设备 | 台 | 1 | |||
37 | 配电箱1ALE | 台 | 1 | |||
38 | 光纤收发器 | 台 | 4 | |||
39 | 网络机柜 | 台 | 1 | |||
40 | 半球型摄像机 | 台 | 3 | |||
41 | 枪式摄像机 | 台 | 4 | |||
42 | 路由器 | 台 | 1 | |||
43 | 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44 | 远程控制模块 | 个 | 2 | |||
45 | 信号避雷器 | 台 | 10 | |||
46 | CAT6浪涌保护器 | 个 | 64 | |||
47 | UPS2000-G-20KRTL | 台 | 1 | |||
48 | 不间断电源柜 | 套 | 2 | |||
49 | 免维护蓄电池 ESS-240V12-9AhBPVBA01 | 组 | 16 | |||
50 | 环境监控主机 | 台 | 1 | |||
51 | 硬盘录像机(海康)16路 | 台 | 4 | |||
52 | 机柜 42U 落地式 | 架 | 1 | |||
53 | 半球摄像机 | 台 | 9 | |||
54 | 枪式摄像机 DS-2CD8205E-SH | 台 | 55 | |||
55 | 摄像机电源 | 台 | 10 | |||
56 | 分控箱ESBTW204PP1 | 台 | 1 | |||
57 | 二合一防雷模块 | 台 | 10 | |||
58 | 室外弱电箱 | 套 | 24 | |||
59 | 数字硬盘录像机 HIK/DS-SH16FD/A-L-AF-DVR-II-A/0+16-16 | 台 | 9 | |||
60 | 监视器 DS-D2046NL-C/Y | 台 | 4 | |||
61 | 控制键盘 | 台 | 1 | |||
62 | 视频综合平台 高清解码器 | 台 | 1 | |||
63 | 登录认证系统 | 套 | 1 | |||
64 | 防火墙 USG6350 | 台 | 1 | |||
65 | 小计 | |||||
门禁系统 | ||||||
1 | 四门分控器、读卡器、磁力锁、出门按钮 | 套 | 18 | 一期 | ||
2 | 门禁电脑 | 台 | 1 | |||
3 | 人脸识别读卡器 | 台 | 1 | |||
4 | 电梯控制器、读卡器 | 套 | 2 | |||
5 | 读卡器 | 个 | 12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6 | 门锁(单门) | 把 | 2 | |||
7 | 门锁(双门) | 把 | 10 | |||
8 | 出门按钮 | 个 | 12 | |||
9 | 玻破按钮 | 个 | 12 | |||
10 | 门禁控制器(四门) | 个 | 3 | |||
11 | 门禁交换机 | 台 | 1 | |||
12 | 光模块 | 个 | 2 | |||
13 | 读卡器 | 台 | 2 | 就义地 | ||
14 | 交换机S5735S-L48T4S-A | 台 | 2 | |||
15 | 出门按钮 | 个 | 7 | |||
16 | 双门磁力锁 | 个 | 7 | |||
17 | 读卡器JSMJD18(捷顺) | 套 | 5 | |||
18 | 四门控制器(捷顺) | 台 | 2 | |||
19 | 发卡器(捷顺) | 台 | 1 | |||
20 | 交换机(海康) | 台 | 3 | |||
21 | 门禁系统管理软件(捷顺) | 套 | 1 | |||
22 | 机柜式电源 | 套 | 1 | |||
23 | 门禁系统服务器 | 台 | 1 | |||
24 | 交换机S1730S-S8T4S-AI | 台 | 1 | |||
25 | 小计 | |||||
报警系统 | ||||||
1 | 报警电脑 | 台 | 1 | 一期 | ||
2 | 英安特报警主机 | 台 | 1 | |||
3 | 英安特报警键盘 | 台 | 1 | |||
4 | 英安特八防区模块 | 个 | 13 | |||
5 | 微波、红外探测器 | 个 | 116 | |||
6 | 拾音器 | 个 | 46 | |||
7 | LED电子模拟屏 | 套 | 1 | |||
8 | 振动探测器 | 个 | 14 | |||
9 | 英安特十六防区模块 | 台 | 4 | |||
10 | 门磁开关 | 个 | 21 | 免费 | ||
11 | 紧急按钮 | 个 | 7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12 | 吸顶双鉴探测器 | 个 | 12 | |||
13 | 声光报警器 | 个 | 7 | |||
14 | 双防区模块 | 个 | 7 | |||
15 | 八防区模块 | 个 | 2 | |||
16 | 总线继电器模块 | 个 | 1 | |||
17 | 总线延伸模块 | 个 | 1 | |||
18 | 报警主机 | 个 | 1 | |||
19 | 中心控制键盘 | 个 | 1 | |||
20 | 网络通信模块 | 块 | 1 | |||
21 | 入侵报警主机 | 套 | 1 | 就义地 | ||
22 | 布防键盘 | 套 | 1 | |||
23 | 打印机 | 台 | 1 | |||
24 | POE交换机LS-5008PV5-EI-HPWR | 台 | 2 | |||
25 | 24口网络配架(科罗普斯) | 架 | 7 | |||
26 | 理线器(科罗普斯) | 个 | 7 | |||
27 | 红外探测器 | 套 | 2 | |||
28 | 小计 | |||||
周界报警系统 | ||||||
1 | 英安特报警主机 | 台 | 1 | 一期 | ||
2 | 英安特报警键盘 | 台 | 1 | |||
3 | 双防区控制器 | 套 | 3 | |||
4 | 电子围栏防区 | 区 | 6 | |||
5 | 红外对射 | 对 | 20 | |||
6 | 泄漏电缆 | 套 | 4 | |||
7 | 泄漏电缆主机 | 台 | 1 | |||
8 | 光纤收发器 | 套 | 2 | |||
9 | LED电子模拟屏 | 套 | 1 | |||
10 | 声光报警器 | 个 | 5 | 就义地 | ||
11 | 双防区脉冲主机 | 套 | 5 | |||
12 | 防盗报警主机 | 套 | 1 | |||
13 | 编程控制键盘 | 套 | 1 | |||
14 | 单防区模块 | 套 | 17 | |||
15 | 接警中心软件 | 套 | 1 | |||
16 | 总线驱动器 | 套 | 1 | |||
17 | 电子地图 | 套 | 2 | |||
18 | 报警系统工作站 | 台 | 2 | |||
19 | 打印机 | 台 | 1 | |||
20 | 泄漏电缆主机 单防区 | 台 | 5 | |||
21 | 入侵探测器安装 探测器 主动红外(1收1发) | 套 | 1 | |||
22 | 红外探测器安装支架 | 套 | 1 | |||
23 | 小计 | |||||
巡更管理系统 | ||||||
1 | 巡更采集器 | 个 | 3 | 一期 | ||
2 | 巡更钮 | 个 | 18 | |||
3 | 信息芯片 | 个 | 10 | 就义地 | ||
4 | 小计 | |||||
安检系统 | ||||||
1 |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台 | 1 | 一期 | ||
2 | 小计 | |||||
对讲系统 | ||||||
1 | 对讲分机 | 台 | 5 | 一期 | ||
2 | 对讲主机 | 台 | 1 | |||
3 | 室内全向天线 | 个 | 4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4 | 耦合分配器 | 个 | 4 | |||
5 | 光纤近端机 | 台 | 1 | |||
6 | 光纤远端机 | 个 | 1 | |||
7 | 小计 | |||||
一卡通系统 | ||||||
1 | 读卡器 | 个 | 12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 | 门锁(单门) | 把 | 2 | |||
3 | 门锁(双门) | 把 | 10 | |||
4 | 出门按钮 | 个 | 12 | |||
5 | 玻破按钮 | 个 | 12 | |||
6 | 门禁控制器(四门) | 个 | 3 | |||
7 | 门禁交换机 | 台 | 1 | |||
8 | 小计 | |||||
视频监控系统 | ||||||
1 | 枪式摄像机 | 台 | 6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 | 半球式摄像机 | 台 | 13 | |||
3 | LED补光灯 | 个 | 6 | |||
4 | 摄像机电源 | 台 | 4 | |||
5 | NVR存储器 | 台 | 2 | |||
6 | 硬盘 | 块 | 8 | |||
7 | 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8 | 监视器 | 台 | 2 | |||
9 | 分控管理平台 | 套 | 1 | |||
10 | 小计 | |||||
紧急报警系统 | ||||||
1 | 紧急按钮 | 个 | 7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 | 吸顶双鉴探测器 | 个 | 12 | |||
3 | 声光报警器 | 个 | 7 | |||
4 | 双防区模块 | 个 | 7 | |||
5 | 八防区模块 | 个 | 2 | |||
6 | 总线继电器模块 | 个 | 1 | |||
7 | 总线延伸模块 | 个 | 1 | |||
8 | 报警主机 | 个 | 1 | |||
9 | 中心控制键盘 | 个 | 1 | |||
10 | 网络通信模块 | 块 | 1 | |||
11 | 小计 | |||||
无线对讲系统 | ||||||
1 | 室内全向天线 | 个 | 4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 | 耦合分配器 | 个 | 4 | |||
3 | 光纤近端机 | 台 | 1 | |||
4 | 光纤远端机 | 个 | 1 | |||
5 | 小计 | |||||
巡更系统 | ||||||
1 | 信息芯片 | 个 | 10 | 多媒体信息服务中心 | ||
2 | 小计 | |||||
监控系统 | ||||||
1 | 室外彩色网络摄像机 | 台 | 55 | 就义地二期 | ||
2 | LED补光灯 | 台 | 45 | |||
3 | 室外弱电箱 | 台 | 10 | |||
4 | 接入层交换机 | 台 | 3 | |||
5 | 数字半球摄像机 | 台 | 13 | |||
6 | 枪式数字摄像机 | 台 | 11 | |||
7 | 硬盘录像机 | 台 | 6 | |||
8 | 硬盘 | 块 | 32 | |||
9 | UPS | 台 | 2 | |||
10 | 机架式电源 | 台 | 1 | |||
1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
12 | 机柜 | 个 | 1 | |||
13 | 小计 | |||||
周界报警系统 | ||||||
1 | 单防区脉冲主机 | 套 | 1 | 就义地二期 | ||
2 | 双防区脉冲主机 | 套 | 4 | |||
3 | 避雷器 | 个 | 9 | |||
4 | 声光报警器 | 个 | 9 | |||
5 | 避雷接地装置 | 套 | 9 | |||
6 | 泄露电缆主机 | 台 | 5 | |||
7 | 红外对射探测器 | 套 | 1 | |||
8 | 小计 | |||||
机房系统 | ||||||
1 | 接入交换机 | 台 | 2 | 就义地二期 | ||
2 | 不间断电源 | 套 | 1 | |||
3 | 环境监控主机 | 台 | 1 | |||
4 | 温湿度传感器 | 台 | 1 | |||
5 | 漏水传感器 | 套 | 1 | |||
6 | 防火墙USG6000e | 台 | 1 | |||
7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
8 | 小计 | |||||
入侵报警系统 | ||||||
1 | 紧急按钮 | 个 | 2 | 就义地二期 | ||
2 | 光端机 | 对 | 1 | |||
3 | 报警主机 | 台 | 1 | |||
4 | 布防键盘 | 个 | 1 | |||
5 | 声光一体机 | 个 | 1 | |||
6 | 报警打印机 | 台 | 1 | |||
7 | 小计 | |||||
门禁系统 | ||||||
1 | 四门控制器 | 台 | 3 | 就义地二期 | ||
2 | 二门控制器 | 台 | 1 | |||
3 | 读卡器 | 只 | 5 | |||
4 | 磁力锁 | 套 | 10 | |||
5 | 出门按钮 | 个 | 10 | |||
6 | 交换机 | 台 | 2 | |||
7 | 发卡器 | 个 | 1 | |||
8 | 读卡器 | 个 | 5 | |||
9 | 软件 | 套 | 1 | |||
10 | 小计 | |||||
总合计 | ||||||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元。
2、乙方出具年中维保小结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50%。即人民币: 元。
3、本项目维护保养完成,乙方出具年终总结,甲方组织内部结项工作,待结项完成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支付尾款。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0/00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10/00 /天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审理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方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其它:
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栏)
甲 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乙 方:
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督促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事故和事件,并进一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与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前的作业人员组织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等专项教育。
2.乙方法人或出面签约的个人为本合同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揽工作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管理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本委托管理服务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工作,认真遵守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确保安全。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核定的指标,招用手续齐全、政审合格、身体健康、无职业病史的劳动力;必须为作业人员交纳工伤或综合保险并提供有效、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乙方的作业人员如涉及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由地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证盖章,并在相关政府公开网站可查询。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作业人员的花名册,中途不得擅自更改(换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未经安全教育、交底的人员不得擅自上岗或串岗使用。
6.乙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作业中的监护以及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7.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
8.乙方需要用电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并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位置接线,不得随意乱接线。
9.乙方进入甲方生产要害或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0.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出厂区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1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换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12.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期间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由乙方依法自主管理,对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等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由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指令乙方履行合同所承担义务以外的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或提出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乙方违反合同,擅自行使合同所承担义务以外的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危险预知、作业方案、职业病防护、消防和保卫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涉及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15.在作业中发生伤亡或突发事件时,甲乙双方在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主管部门报告以及配合好事故调查工作。
1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治安保卫、治安保卫、消防及交通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甲方要求穿戴好劳防用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17.乙方违反本协议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违章、隐患、事故和事件,甲方有权按管理制度对乙方实施考核。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发生各类事故、事件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8.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附件,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至本合同约定期限范围内有效。
1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后果的由违约方负责。
20、如发生重大突发性事故或事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即自知晓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头十分钟内通知甲方知晓,电话:[
2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由于违反本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文件对乙方在服务项目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栏)
甲方(盖章): |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 乙方(盖章): | |
委托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 ||
日期: | 日期: |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16:30前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形式:一式5份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1155号(龙华烈士陵园三号门),同步发送快递单号至邮箱longhua7878@163.com,邮件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下列情况的响应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4.所有项目报价均含安装、调试、上门保修服务及相关税费,不再产生额外费用,该项目报价视为最终报价。本次招标工程量以询价文件中所列为准,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量表格内所列的全部工程量。
5.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 严俊 ,联系电话 64685995

